专业技术人员评比奖励办法(讨论稿)为充分发挥基础管理在公司进展中的重要作用,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弘扬工匠精神,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专业公司、公司直管项目部现场在岗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财务技术人员、商务技术人员、安全技术人员、质量技术人员,假如现场无财务、商务技术人员的专业公司本部财务、商务技术人员可参加评比
二、评比奖励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奖励由补贴和评比奖励两部分组成
(一)补贴: 所有在岗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每月补贴 200 元,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每月补贴 500 元,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每月补贴 800 元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
(二)评比奖励:1、职责(1)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本系统的评比
公司生产经营部负责商务系统评比,科技信息部负责工程技术系统评比,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系统评比,质量环保部负责质量环保系统评比,财务产权部负责财务系统评比
(2)各部门按职责分工,以专业公司、直管项目部为单元进行考核评比
(3)各单位按系统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排名
2、流程(1)各有关部门每半年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按系统评比出标兵单位和优秀单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其中:标兵单位占参评单位 20%,优秀单位占参评单位 50%
(2)被评为标兵单位、优秀单位的业务分管经理、总工程师根据分管业务分别对各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比排序,评选出标兵和优秀人员并兑现奖励,报相关系统、人力资源部备案
其中:标兵占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 20%,优秀人员占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 50%
3、奖励标准(1)标兵单位的标兵每人每月 3000 元,优秀人员每人每月 2000 元
(2)优秀单位的标兵每人每月 2000 元,优秀人员每人每月 1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