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港投资进展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制度名称业务招待和差旅管理办法制度编号目录第一章 业务招待总则第二章 业务招待管理第三章 差旅管理第四章 (一)工作表单附件 1:《业务招待申请单》附件 2:附件 3:附件 4:附件 5:附件 6:附件 7:附件 8: (二)工作流程 版本号:A/0制度拟订、修订记录次数编制部门/下属单位编制人分管部门审核人人事行政部审核人审批人实施时间备注(填写修改说明)12345十一、业务招待和差旅管理办法第一章 业务招待总则1、本规定中的业务招待,是指公司在对内对外沟通、交往过程中,所进行的包括餐饮、住宿、旅游、购物、休闲、娱乐等内容的接待行为
2、公司行政部为业务招待的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大型、重要的业务招待,事先应订有计划,并纳入季度和月度工作计划中
招待计划应由各部门经行政经理审核后,逐级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行政部备案
3、各部门应本着从严控制的原则,加强对本部门业务招待工作的管理
业务招待人员必须根据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费用由招待人自理
第二章 业务招待管理1、各职能部门进行业务招待,应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附件 29),报行政部审核;大型或重要的业务招待应报分管行政人力领导或董事长审批
2、餐饮和住宿招待原则上应安排在公司的定点酒店
凡因工作需要,在本地非定点酒店消费的,须报公司领导审批,餐饮招待由招待部门自行安排,住宿招待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安排
3、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需要向相关业务部门及人士赠送礼品时,报主管领导、分管行政人力领导或董事长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购置;进行旅游、购物招待的,应事先制订详细的招待计划,经审批后由行政部协同办理
4、对于娱乐、休闲等形式的招待,必须严格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应报公司领导审批
5、凡离开北京地区的招待,具体经办部门应制订招待计划表,内容包括:陪同人员、车辆计划、旅行行程、招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