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工资总量管理(暂行)办法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资总量管理,充分体现工资的激励作用,同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依据公司工资和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公司对所属单位管控现状的不同以及各单位执行工资制度的差异性,暂划分为三种情况进行工资总量管理:A 类单位——2025 年 X 月 XX 日以前执行本工资制度的单位;B 类单位——2025 年 X 月 XX 日以后执行本工资制度的单位
B 类单位将在 3 年内分别逐步实施公司经过优化的工资制度
公司对 A 类和 B 类单位统一执行工资预算、工资计划和结算的工资总量管理办法
C 类单位——执行公司批准的其它工资方案的单位
C 类单位执行公司批准的其它工资方案,公司对 C 类单位只审批其年度工资预算,暂不对其工资计划、结算等进行统一管理
A、B 和 C 类单位明细见附件一
第三条工资总量管理原则(一) 由分到总、总分结合;(二) 工资总量预算结构与员工薪资结构一致;(三) 整体设计,分步实施
第四条 职责分工(一)公司人力资源总部薪酬部主要职责(1)组织各事业部、直属子公司编制工资总量预算,审核各事业部、直属子公司的预算和工资计划管理办法,并向公司人事委员会提出预算方案;(2)核定各事业部、直属子公司的每期工资计划的上限及下限;(3)审核各事业部、直属子公司上报的工资计划申请表;(4)编制、下达工资计划并监督执行; (5)定期分析工资计划使用情况
2、事业部人事部主要职责(1)组织各下属工厂、子公司编制工资总量预算,制定本事业部年度工资总量预算并向公司人力资源总部薪酬部上报,审核各下属工厂、子公司的工资预算和工资计划管理办法;(2)编制、下达本事业部工资计划并监督执行;(3)审批下属工厂、子公司的工资分配办法;(4)审核、汇总上报下属工厂、子公司的工资计划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