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主要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法处罚依据1安 全 生 产 许可 证 中 企 业名 称 、 主 要负 责 人 、 注册 地 址 、 隶属 关 系 与 营业 执 照 是 否一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41 号)第 30 条第 1 款: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或者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或者隶属关系变更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第 3 款: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隶属关系的,仅需提交隶属关系变更证明材料报实施机关备案.核 对 安 全生 产 许 可证 与 营 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 47 条:责令限期申请,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2新 建 、 改建 、 扩 建 项目 验 收 合 格后 是 否 办 理安 全 生 产 许可 证 变 更 手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41 号)第 32 条: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应当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原实施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核 对 验 收意 见 书 和安 全 生 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 48 条:责令停止生产,限期申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3安 全 生 产 许可 证 有 效 期满 后 是 否 办理 延 期 手续。《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 397 号)第 9 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核 对 安 全生 产 许 可证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 20条: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4是 否 办 理 危险 化 学 品 登记 证 或 者 登记 品 种 是 否与实际相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第 67 条第1 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53 号)第 15 条:登记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