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二小学生安全责任书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的安全网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学期安全责任状:1、学校、老师、家长、社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2、学校常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对子女的安全负责,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和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任何有损集体、他人的事,按时上学,放学要准时回家,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必须请假,放学后不准在校园内逗留,否则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4、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爬在楼道栏杆上向上或向下张望,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拉,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如有违反,造成损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之间违纪造成损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6、严禁老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老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判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老师不承担责任
7、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0、严禁学生玩火和在教室内点蜡烛、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物,不准乱接乱拉电线线路,如出现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生不准攀登高空和爬树木,不准坐在走廊凉台上,不到危险地段玩耍
不准在走廊栏杆上和窗台上放置物品,不准在旗杆下玩耍
否则,造成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2、严禁学生到沟塘、河流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损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5、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以及在校外发生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