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港航局集团连盐铁路工程指挥部环水保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保护和改善确保把新建连云港至盐城铁路站前工程沿线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
按“优质、高效、安全、廉洁的目标建好连盐铁路工程,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进行全方位控制,强化环保意识,严格根据国家、省、部、厅的要求搞好环保工作
第二条中铁港航局集团连盐铁路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体系
第三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护的重点:(1)填方路堤;(2)桩基施工弃土、污水、泥浆排放;(3)路基取土场及弃土场水土流失;(4)混凝土拌合站污水排放;第二章 环保目标第四条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指标,兑现率达到 100%;杜绝施工中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实现重大环境污染无投诉;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率达 90%;废水污染排放无投诉
第三章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体系第五条连盐铁路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实行“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控制、全员实施"的环保保证体系
指挥长是指挥部施工范围内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指挥部成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小组,指挥长任组长,常务指挥长、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副总工程师、各部门任组员
指挥部安质环保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项目部环保工作,项目部安质环保部负责其施工范围内日常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
(1)环保、水保组织机构图 (2)环保、水保体系图第四章 环保水保职责第六条指挥长是工程环水保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环水保管理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常务指挥长对环水保管理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项目总工常务指挥长安质环保部工程部工经部物资机电部综合部财务部各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