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护理服务法律规范一、护患沟通法律规范化:要求应做到“五个主动” 1、主动介绍:①责任护士在病人入院 10 分钟内完成入院介绍和安全教育(急诊 24 小时内),并自我介绍、主管医师、护士长、病友,向病人及家属详细介绍病房环境,包括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洗漱间、厕所、开水房等具体位置。②护士长在半小时内到病人床前做自我介绍2、主动宣传:主动宣传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实力、设备和科室特色住院须知、探视陪伴制度等医院有关规章制度。 3、主动进行健康教育:健康教育以《专科健康教育》及《护理临床路径》为指导及时向病人介绍疾病及康复、饮食、活动等知识,特别治疗及检查、手术前、中、后均有介绍相关配合知识,讲解注意事项,并指导病人掌握用药知识。 4、主动解答疑问:①护理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当病人来院就医、咨询、投诉时,首位接待人员为“首接负责人",要仔细负责到底。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事宜,能够马上解决的,要立即给予答复。不能立即解决的,要讲明原委,并在 3 日内答复。非本科室职责范围的事宜,要将病人引导至责任科室,并负责督促责任科室尽快解决。②对病人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详细解答,如病人有不理解的地方,耐心解释至病人满意。 5、主动沟通:巡视病房,减少呼叫次数。①主动加强与病人沟通,并尽量使用通俗语言,对部分理解能力差的病人,要耐心地反复进行。②对所有病人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全程沟通,了解病人的心理状态,及时给予解释和心理疏导. 二、礼仪服务法律规范化:基本要求是应做到“六个法律规范” 1、迎接病人法律规范标准是:(1)新病人入院时,实行零分钟接待制。值班护士面带微笑,主动迎接病人,责任护士帮助病人到床前,做好五测,10 分钟内通知医生诊治。(2)危重病人立即接诊,快速完成急诊病人安置,协助病人卧床,并查看病人治疗、各种管道及皮肤情况,迅速协助医生诊治。 2、文明用语法律规范标准是:与病人交谈时,语言要文明,语气要亲切,自觉使用“服务用语”,“请”字当先,“谢”不离口3、礼仪着装法律规范标准是:(1)着装洁净,淡妆上岗,护士帽、护士服(衣、裤)、护士鞋统一法律规范,不穿硬底鞋或高跟鞋,不佩带外露首饰。(2)必须遵守有关的行为文明法律规范,做到稳重端庄,优美大方,站、坐、行走、持物符合行为法律规范,无不良行为举止。(3)做到四轻:说话轻、操作轻、关门轻、走路轻. 4、称呼病人法律规范标准是:要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职业,职称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