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热电厂节约环保工作考核办法编制:节能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杨邺、杨文革审定:袁建华、张忠、王保平审批:苏靖二 O 一一年元月修订临河热电厂节约环保工作考核办法一、总 则1.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保持节约环保型电厂建设成果,建立有效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厂建设保持节约环保型电厂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督促该项工作稳步向前推动,确保建设保持节约环保型电厂实施方案中的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2. 本办法规定了建设保持节约环保型电厂工作开展和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以及考核奖励处罚标准.3. 本办法适用于我厂创建保持节约环保型电厂工作的各项工作.4. 本办法纳入三项责任制考核内容。5. 本办法由创建保持节约环保型电厂领导小组及所属办公室小组进行考核。二、职 责1. 厂创建保持节约环保型电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节约环保型电厂工作的领导.2. 对厂创建保持节约环保型电厂所属办公室提出的奖罚建议进行审核。3. 创建保持节约环保型电厂工作小组负责措施中的具体项目、以及领导小组决定的实施和监督,所属办公室确保每个月开一次专题会,仔细落实、检查“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跟踪、分析、解决实施过程出现的难点、疑点,并向领导小组提出考核建议,确保建设保持节约环保型电厂工作的有效开展.4. 各部门要将创建保持节约环保型电厂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管理的工作中。具体负责本部门相关的实施方案和具体项目的落实。各部门要不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比实施方案和具体项目,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以及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属办公室反馈.5. 各部门部长是本部门开展建设保持节约环保型电厂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建设保持节约环保型电厂工作全面负责。6. 各项目的负责人,是该项目的总指挥也是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包括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的实施过程、项目的总结等一系列工作。7. 厂建设保持节约环保型电厂工作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建设保持节约环保型电厂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并提出奖励及考核建议,经厂长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8. 对于项目措施得力,提前完成的,将根据提前完成所产生的效益给负责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相应的奖励。9. 厂建设保持节约环保型电厂领导小组将根据各部门在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以及项目的执行、完成情况,对建设保持节约环保型电厂工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