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初中)学校教学常规考核细则教育教学是学校全部工作的中心.为推动我校教学常规管理迅速进入制度化、法律规范化轨道,激励形成和谐、奋进、高效的教学环境,快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检查项目共分计划总结和档案整理、课堂教学、个人备课、课时和课后作业、考试及分析五大项,总分 100 分。(一)教学计划、总结与业务档案(共 5 分)1、教学计划(2 分)(1)撰写要求:学期初每位老师都应在九年一贯制学科整体教学计划基础上,制定自身所教学科学期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必须符合新课程标准、准确把握整体教学要求和重难点。开学两周内须上交(另有安排除外)。教学计划须包括六方面内容:A、教材简要分析(包括基本内容、地位与作用、编写意图、各单元之间的联系、基本要求、知识体系六部分)—-该部分必须由教研组整体研讨分析后撰写;B、授课对象情况简析; C、学期教学总目标; D、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 E、全学期总课时及课时分配; F、教学进度表(本项须单独一页)。(2)考核方式及标准:教学计划在学期初两周内完成检查。教学计划一式两份,一份存留个人业务档案,另一份交教务处检查后存档.A、教学计划必须做到心中有数,真实把握。脱稿口头不能阐述其基本内容的,计 0 分;未经教研组整体研讨的,计 0 分;不按时上交,计 0 分; B、计划内容不完整,每缺一项减 0.5 分,扣完为止。2、教学总结(2 分) (1)撰写要求:学期教学总结应结合期末考试质量分析撰写,教学总结应在学期结束、期末考试一周内提交;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A、教学任务和目标完成分析;B、学生学习状况分析; C、存在的主要问题(分老师方面和学生方面); D、改进措施(侧重于老师教学、学生学法方面)。 (2)考核方式及评分:A、未及时上交者,计 0 分;不符合实际、抄袭者计 0 分;B、每缺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3、学期业务档案(1 分)(1)基本要求个人业务档案一律用档案盒存档。个人业务档案应法律规范、完整.法律规范是指须按规定的标签、格式、目录进行撰写和标示;完整是指资料齐全,应包括:A、本人本学期工作情况介绍; B、本学期学科整体教学规划和措施; C、个人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D、任课表安排;E、本学期教学总结; F、听课笔记及评课表;G、个人教研成果材料; H、其他材料.教案、作业、试卷及分析等另外整理。(2)检查及评分:A、业务档案不法律规范者,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