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买卖协议书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华庭 9 号楼 l 单元第 22 层 1222 室,房屋结构为钢混,房产证登记面积 113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 号,国有使用土地证号
第二条 价格 l、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 )
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2、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更名费由甲方承担
3、房屋售价不包含物品:能移动的物品,包括家用电器、床、沙发、茶几、桌子、椅子、集成灶
4、房屋售价包含物品:不能移动的物品,包括两个大衣柜、所有灯具所有卫生洁具、洗浴电热水器、厨房橱柜、鞋柜、有线电视机顶盒等不能拆除装饰
第三条 付款方式 2、甲乙双方约定时间与开发商和房产局处确认购房协议的真实性,考证无误后双方签订买卖协议
甲方办理更名手续时,乙方向甲方支付 10 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开发商处更名完毕后支付 50 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3、甲方办理更名完毕后,乙方拿到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后,余款 万元(大写: ),乙方当日交清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甲方收到房款后 10 日之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含有线电视本、天燃气卡,天燃气手册)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出售房屋的原因以及和该房屋有关的真实情况,其中包括房屋质量问题是否涉及刑事案件等,如有隐瞒事实对乙方造成损害和损失的,乙方有权提出控诉
s21997 55ED 嗭 23614 5C3E 尾 p/30034 7552 畒2、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抵押贷款和购房贷款,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
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