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类别: 项目编号: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书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参加(合作)单位: 主管部门: 项目负责人: 承担单位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编 制 说 明 一、本决算书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项目验收的主要材料,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内容及项目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编制。二、项目经费决算表应根据实际支出数进行填报,与项目有关的前期讨论(包括阶段性成果)支出的各项费用不得列入决算表。各支出科目按以下要求填写。(一)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讨论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为企业或有人员事业费拨款的,不得在申请资助的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费;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为转制科研机构的,项目组可在申请资助的经费中列支人员费,比例控制在 15%以内。(二)设备费,指项目讨论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单台价值在 5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5 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应单独列示;(三)租赁费:指为项目租赁外单位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试验基地等发生的费用。(四)材料费,是指在项目讨论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五)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讨论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六)试验外协费:指讨论、开发项目所发生的带料外加工或因本单位不具备条件而委托外单位进行试验、化验、加工、测试等发生的费用.发生试验外协费时,必须与协作单位签订相关的合同书。(七)技术引进费:是指项目讨论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购买专有技术、技术成果等费用。发生技术引进费时,必须与合作单位签订相关的合同书。(八)差旅费:是指在项目讨论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沟通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九)会议费:是指在项目讨论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国内会议费用。(十)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讨论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十一)劳务费:是指在项目讨论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