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国人防 2025-324 号核心提示: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国人防〔2025〕324 号 关于颁发《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国人防〔2025〕324 号 关于颁发《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办、民防局),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现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做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对于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监督,提升人防工程整体防护功能具有重要作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根据规定要求抓好落实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二 00 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发至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 主题词:人防工程 防护设备 [质量检测] 管理 抄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办公室
(共印 380份)承办单位:国家人防办公室 联系人:丁果玄 电话:66766315余下全文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工作,确保战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各项功能得到正常发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从内容上可分为常规检测和专项性能检测
常规检测是防护设备加工、安装质量的检测,包括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使用性能、材料和外观质量等项目;专项性能检测包括:密闭类防护设备的密闭性能检测,活门类防护设备和密闭阀门的通风性能检测,活门类消波系统的消波性能检测,屏蔽类防护设备的屏蔽性能检测,抗力型防护设备的抗力性能检测
第四条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凡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