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对于证券市场的各方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就显得十分重要
那么首先要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问题
因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法律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上市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法律规范自身行为的标准,也是执法机关进行监管的标准
高质量的信息披露一直是上市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追求的目标,而要真正达到上述目的,必须先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作一明确的描述
《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也规定:“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报告
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然而,对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理解,会计信息需求者主要秉承“结果理性"的观念
在他们看来,不管会计法律规范如何,只要会计信息没有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即使执行的会计程序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这类会计信息也是失真的
而会计信息供给者则更多地从“程序理性”的角度思考问题
在他们看来,只要企业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这类信息就可以看成是真实的,他们的会计责任就可以解除
根据上述理解,利用会计政策包装的利润,在信息供给者看来是真实的,而在信息需求者看来就是失真的
之所以出现如此对立的理解,根源就在于双方没有明确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确切内涵
怎样界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呢
很显然,假如从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出发,由于他们具有不同的目的和动机以及不同的要求和利益,因而形成多重标准
在多重标准的前提下,是难以达成共识的
事实上,让每一方都满意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或者说是一个理想的目标
而要解决现实的问题,就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应分阶段地抓住主要矛盾
具体地说,就是先站在谁的角度解决问题,先侧重考虑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