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基金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弘扬互助的优秀企业文化,真正体现公司大家庭的温暖,公司决定成立“明珠爱心基金”。为法律规范明珠爱心基金的运作和管理,充分发挥爱心基金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明珠爱心基金”的管理.3 主管部门 本制度的主管部门为总经办。4 爱心基金的资金来源明珠爱心基金的资金主要来源有:公司为爱心基金拨发的专款、员工的爱心捐款、公司卖铁屑废弃物的收入、公司各类违纪罚款所得以及基金资本运作所得等。5 爱心基金的捐助对象5。1 本公司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发生重大疾病或伤亡的;5。2 本公司员工家庭遭遇意外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5.3 本公司员工或配偶的生育慰问.6 爱心基金的管理和运作6.1 由总经办负责明珠爱心基金的宣传、收集、捐助手续办理以及基金的管理等工作。由财务部负责爱心基金的现金管理,将爱心基金设立专户,单独列账,专款专用,并定期公布爱心基金收支统计。6。2 爱心基金捐助标准与程序类别捐助标准捐助程序捐助方式员 工 及 其 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花圈(100 元以内)慰问金 500 元总 经 办 了 解 情 况 后 , 填 写《爱心基金捐助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领取捐助金和购买花圈的费用。由行政部负责购买花圈,由总经办组织行政部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上门慰问.员工生育慰 问 品 ( 200 元 以内)总 经 办 了 解 情 况 后 , 填 写《爱心基金捐助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领取购买慰问品的费用。由行政部负责采购慰问品,由总经办组织行政部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上门慰问。员工因工伤住院慰 问 品 ( 200 元 以内)由 行 政 部 将 情 况 提 交 总 经办,由总经办填写《爱心基金捐助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领取购买慰问品的费用。由行政部负责采购慰问品,由总经办组织行政部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上门慰问。员工或配偶、子女住院1、一般住院:300元2、1 万元<治疗费用≤2 万元时,捐助由员工本人或所在部门负责人将情况提交总经办,由总经办调查了解和核实情况后,填 写 《 爱 心 基 金 捐 助 申 请由总经办组织行政部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上门慰问,发放捐助金.1000 元;3、2 万元<治疗费用≤5 万元时,捐助3000 元;4、5 万元<治疗费用≤10 万元时,捐助 5000 元;5、治疗费用超过 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