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的资产管理法律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挖掘资产管理的潜力,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第二章 低值易耗品的概念、特点及分类 第二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较低,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物品,不足为固定资产的,重复使用且保持原实物形态的能独立发挥作用的物品
第三条 纳入低值易耗品管理的标准:(一)、根据定义划分,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较低,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二)、符合在生产过程所起的作用跟固定资产相似,可以多次参加周转且保留原实物形态,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维护、修理、报废时也有一定的残值
(三)、价值低、品种多、数量大、易损耗,购置报废比较频繁,流动性强、风险性大,管理难度大,易产生管理漏洞等
(四)、归入存货类进行实物管理,根据材料领用,使用和报废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条 低值易耗品按用途分类: (一)、办公用具类:指各种办公家具用具,如打印纸、笔、文具等
(二)、电器用品类:指各种不足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电器用品,如验钞机、移动硬盘等
(三)、专用工具类:指电脑维修人员、电工、机械维修等特别工种所使用的专用工具用具
如万用表、手电钻、剥线钳、电流电压测量专用表等
(四)衡器量器类:指价值较低的磅称、电子称类衡器以及测量用的千分尺等
(五)、包装容器类: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重复使用的周转箱等
(六)、劳动保护用品类:指因工作岗位需要而配备的工作服、手套、围裙、帽子、胶鞋等
(七)、其他类:指除以上类别以外的属于低值易耗品的其他用具如清洁器械、消防器械,季节性使用的工用具等
第五条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根据消耗情况、使用期限、领用价值、数量及便于管理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