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2025.06.0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甘肃陇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实行“集中采购、集中管理、领用登记、定期核查”的原则。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属于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内(不含)的家具、用具和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内(不含),使用年限在 2 年以内的不属于业务主要设备的物品。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第二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是低值易耗品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购买、领用和保管。第六条 综合管理部根据各使用部门报送的年度低值易耗品需要量,结合库存,编制低值易耗品购买计划,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纳入当年预算。第七条 低值易耗品实行分类管理,并建立领用登记手续;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 500 元(含)以上的分类设立低值易耗品登记簿进行登记,不足 500 元的物品建立小额器具登记簿,实行领用登记.第八条低值易耗品的购入、领用、报废应当做好台账管理。第九条低值易耗品均采纳一次性摊销法.第十条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责任到人,做到使用节约,管理法律规范。第三章 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第十一条 公司大宗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购置计划,交财务负责人审核,实行竞价竞标方式购置。第十二条 购买一般低值易耗品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应坚持勤俭节约、注重质量、按计划双人采购、采购与保管分人负责的原则。第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购进后,由经办人填制低值易耗品入库单,交保管员验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后办理入库、报账手续。第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报账,会计人员应审查开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票据及单证是否齐全、完整。第四章 低值易耗品的保管、领用第十五条 低值易耗品保管应对库存物品分类管理,保证物品安全。第十六条 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应严格办理申请、审批、领用手续。非一次性消耗品应当实行以旧换新制度。第十七条 低值易耗品保管员要按季进行账实核对,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第五章 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第十八条 各部门要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维护和管理,爱护公共财物,相互监督,共同管理,严禁化公为私和故意损坏.第十九条 低值易耗品损坏的,使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