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质量保证书质量验收:建设单位:鹤岗市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鹤岗市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鹤岗市兴鹤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鹤岗市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经五方验收评定为合格,已在鹤岗市质量监督站备案登记。 本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做了交接验收.质量保证:鹤岗市筑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鹤岗市龙宇花园小区 C 组团 C1 栋住宅楼的质量保证。该公司遵照国家现行标准、法律规范进行施工,并通过《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及各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评定,质量满足国家验收法律规范要求,准予交付使用。鹤岗市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遵守国家建设工程保修规定和鹤岗市建筑装修管理规定,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业主入户时,本公司将签发本质量保证书,业主申报保修工程项目凭本质量保证书。保修责任的认定:● 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为设计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隐患。● 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为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隐患。● 其它按国家规定的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保修责任的免除: ● 业主/住户装修擅自改动管线、打凿墙、板、柱、外墙不当和不当装修引起的房屋质量问题。● 业主/住户装修擅自打凿结构梁不当的房屋质量问题。 ● 超出设计允许之业主/住户的不当使用(如超出楼板或屋面的设计荷载)。 ● 业主/住户擅自改动、拆装装修部位、物品和设备等引起的质量问题,业主/住户未按装修设备和材料的施工说明书或操作保养指南而错误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 ● 业主/住户装修改动部位及其关联部位出现的质量问题。 ● 交付后出现的污染、磕碰、划伤、破裂等问题。 ● 业主/住户个人习惯、喜好等原因,非产品质量问题。 ● 业主/住户未遵照《住宅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引起的房屋质量问题(如地漏未清理造成的堵塞积水)。● 自然损耗。● 超出设计允许之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如地震、火灾、台风、战争等引起饿质量破坏.技术基本信息:● 结构形式龙宇花园小区 C 组团 C2 栋住宅楼主体为砖混结构:工程等级为二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土地使用年限 70 年;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 节能措施:区域集中采暖、热源采纳循环地热水及燃气锅炉; ● 结构热工指标:本 工 程 采 纳 涂 料 饰 面 外 墙 外 保 温 系 统 , 保 温 材 料 采 纳 80 厚 EPS 板(λ=0.042W/(m。K),ρ≥18kg/m3)。屋面保温采纳 80 厚挤塑聚苯板,传热系数不应大于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