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电话: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无锡市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合同内容如下:一、出租屋坐落地址及设施情况: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无锡市丹山路270号单元1层17号房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商业,房屋建筑面积为48
86平方米;结构:钢筋混凝土;装修情况:简装房
2、该房屋现状为:空房整租
二、租赁期限:1、该房屋租赁期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该房屋租金为每一完整年人民币元(大写),共计元(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支付首期租金元(大写)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支付,支付时间为,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
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半个月或者甲方不能根据乙方提供之联系方式催促乙方缴租,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缴纳租金并负责违约责任
四、关于押金: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并缴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人民币叁仟元做为押金
待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结清费用并验房后,乙方将房屋钥匙交与甲方,同时甲方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五、租赁条件: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权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2/34、未经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