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成煤矿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1、为实现全矿培训工作管理的制度化、法律规范化和标准化,切实搞好全矿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养,制定《告成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矿属各区队、各科室。3、培训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各区队、各科室要把员工培训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区队、科室对本单位的培训工作负总责,区队科室技术人员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第二章 培训工作职责1、安质管理科是全矿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科室,负责全矿安全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有关安全培训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管理制度和措施。(3)制订全矿安全培训的年度计划和月计划,并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4)组织协调全矿各种类型的安全培训。(5)协调其它种类的培训。(6)协同有关科室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知识竞赛等活动。(7)负责对全矿各区队的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2、矿属各区队、各科室要根据矿安全培训规划、计划的要求制定本单位、本科室管辖范围安全培训规划、计划.3、矿各类培训班由安质管理科、各业务科室共同组织实施,安质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实施。(1)新工人培训、全员安全培训(轮训)、转岗培训、全员脱产培训、一般工种初(复)训、三违人员安全行为矫正培训班由安质管理科负责,有关业务科室或区队配合组织实施。(2)科室人员业务知识考试由安质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全矿科室参加,政工部、审计、纪委负责配合监督落实。(3)全员安全知识微机考试由安质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全矿各区队下井作业职工参加.(4)职工自学看书由安质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全矿各区队平地、井下职工参加。(5)外来施工人员需井下作业的短期培训由安质管理科负责组织、施工单位业务科室负责协调,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实施.(6)其它各工种的日常培训、知识更新,按业务范围划分,由各业务科室负责,相关单位配合实施。第三章 培训纪律1、凡需参加培训人员(以区队所报名单位为依据)必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培训,无故旷课者,罚款 50 元/天,因区队原因不参加培训者,少一人罚队 100 元,罚书记 30 元.请假必须提前或当天交有加盖单位公章的请假条,经安质管理科主管培训副科长或以上人员签字后方可生效。补请假条无效,超过培训时间一半者必须经安全矿长审批.2、学员迟到、早退、上课期间私自外出、抽烟、睡觉、打架、顶撞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