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承包合同甲方:马庄子渔业村、农业村村民委员会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胡柳公路至马庄子村内街道道路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硬化,乙方施工队以每平方米元承包,现将涉及施工承包的有关事宜签定合同如下:一、修路要求1
工期要求:自 月 日 开工至月日完工,工期为天
尺寸要求:路面宽度:主街道宽 4 米,其他 副街道宽 3—3
5 米不等;道路厚度 15 公分
材料要求:水泥需用国标 325,石子为 2-4 厘米的青石,沙子坚固耐用、干净的天然砂
配水清洁,比例合理【每平米至少用 1袋水泥】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水泥路面外观要求平整密实不积水,不得有蜂窝、麻面、裂缝、起壳、蜕皮、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的现象
混凝土抹平后,用刻纹设备在初凝的路面上刻 2—3 毫米的横槽
实时切缝:每隔 4—5 米切一道,深度 3—4 厘米,宽 3—8 毫米
工程量以路中线实测实量延长米为准
二、甲方责任1
监督检查全过程、技术规格与质量
提供一个料场
对违规和影响质量的行为,实行果断的处理手段
提供水源及电源,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责任1
负责备料,并组织施工设备,自行配齐施工所需机械及其它所有用品(包括生活,保养,防雨等所需品)
自己负责接通电源、水源并负责支付施工所用的电费
负责操作规程,把握质量标准
负责安全施工(施工期间与施工有联系的一切事故乙方自己负责,包括机械,车辆,人身等)
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和处置决定
修路期间负责道路养护
四、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甲方付给乙方 70%的施工费,其余的施工费在 50 日后工程不出现质量问题则一次性付清
五、备注:投标前乙方交投标押金 5 万元,乙方开工后押金退还乙方
开工 5 天后 , 付给乙方预付工程款 5 万元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协定,签字生效,任何一方无权随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