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值班与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值班与信息报送工作,保障信息渠道畅通,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根据长江电力值班与信息报送的要求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值班工作是指为确保 24 小时联络畅通而安排专人在值班室值守或通过电话值守,及时传递信息,处理有关事务的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重大情况或问题,具有重要性、典型性、全局性等特征,可作为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的依据
第四条 值班与信息报送工作应当遵循“体系健全、运转高效、有情必报、及时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 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值班与信息报送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一)建立公司值班与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和体系;(二)设立日常和法定节假日值班室,组织安排人员参加24 小时值班工作;(三)安排各部门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参加法定节假日总值班;(四)汇总各单位法定节假日领导值班安排;(五)编制公司法定节假日值班表;(六)指导、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值班与信息报送工作
第七条 公司日常值班室设在东山办公楼总经理工作部6308 号房间,值班及传真内部号码:67027,值班移动电话:13997705387(虚拟号:685687)
法定节假日值班室设在东山办公楼各值班人办公室,值班人员及值班电话在节假日前公布
值班室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公司值班工作,根据要求向长江电力值班室(或相关单位)报送值班信息;(二)负责与长江电力值班室或应急管理机构的联系;(三)记录、收集、报告重要值班信息;(四)及时报送并协助公司领导处理突发事件等
第八条 各部门主要职责为:(一)根据总经理工作部安排,组织人员参加公司法定节假日总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