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山施工合同书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双方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假山设计图纸,负责对塑石假山的制作施工
第二条 工期1.工期为天(从进场第二日起计算);2.非乙方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的工程延误,工期顺延;第三条 承包方式和承包综合单价、进度款支付和面积收方标准1. 承包方式:单包工程(人工劳务费即清包)
2. 承包综合单价为:元/平方(大写):元/平方米,3. 付款方式:乙方工人进场正式施工(三日之内),甲方支付到预算工程款的;钢架主体完成后,钢筋造型确定、钢网铺装完成,甲乙双方当日收方,并按实际面积支付到工程款的(三日之内),第一次水泥造型完成,表面肌理塑形完成按实际面积支付到工程款的:表面颜色处理完成验收合格(三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 面积计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假山使用材料镀锌钢丝网实际铺装展开面积,扣除百分之五的材料耗损、搭接,所得面积为实际收方面积
支付方式为现金及转账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 乙方必须根据设计效果图和施工图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规范和标准要求
确保每道工序的质量达到使用和验收标准,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检查和提出合理的质量整改
2、 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间乙方承担质量保修
第五条 双方责任一. 甲方责任1. 保证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提供施工所须用水用电;2. 负责协助办理施工的各项进场手续;3. 负责协调现场个施工单位间的关系;4. 若有设计及施工调整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工程款延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1. 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提供的场地进行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