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院急诊就诊范围为加强对危重症患儿准确及时的抢救,区分责任,特制定本规定,望全科贯彻执行:内科:1. 不明原因的高热(原则上应在 38
5℃以上,个别视情况掌握)
4. 重度的呼吸困难
5. 各种急性中毒(强酸强碱中毒除外)
6. 急性心力衰竭
7. 大咯血
8. 消化道大出血
9.极度衰竭
10.急性心肌梗塞
12.重度急性胃炎
13.休克(外伤性休克除外)
14.急性胰腺炎
18.流行性出血热
19.重度支气管哮喘
20.高血压急症
21.尿毒症
22.触电(除创面以外的处理)
23.其它原因不明,情况危险者
神经科1.脑出血
外科:1.各种急性创伤(包括颅脑外伤、肋骨骨折、气胸、血胸等)2.急性脱臼及骨折
3.急性外科炎症及其所致的败血症
4.急性烧伤及烫伤
5.急性口服强酸强碱中毒者
6.外科急腹症如阑尾炎、肠梗阻、消化道穿孔、腹膜炎及内脏外伤性破裂
7.强酸强碱烧伤
8.破伤风、炭疽、气性坏疽等
9.急性发作的严重血尿、尿潴留等
10.肾绞痛
11.触电(创面处理及外科情况处理)
12.外伤性休克
13.溃疡病反复大出血
急诊分诊制度1.由高年护士及值班护士进行分诊
2.分诊护士应坚守工作岗位,分诊准确,接待病人热情,维持好室内秩序
3.询问患儿情况,速查体温、呼吸、体重, 盖好登记章,必要时速查血压、脉搏
4.根据急诊范围,如属急诊,嘱病人持急诊牌挂号后就诊,但对危重病人不可因未挂号而延误时机
5.假如患多种疾病的患儿应根据此次就诊的主要疾病进行分诊
6.危重症患儿立即通知急诊值班医师来诊,如值班医师不在而患儿急需立即抢救时,值班护士应进行必要的处理
7.值班医师认为需会诊患儿时,应建立病历,做好有关化验检查,再请有关科室会诊
8.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