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离职及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招募与配置 第一条 目的为公司进展提供合格人员,充分体现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 职责1
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手续,并进行人力需求调查及薪资调查工作,向总经办报送分析报告;2
各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3
总经理负责签署经考核合格者的求职表
第三条 招聘原则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人才
1 亲戚朋友不能有直接上下级关系;1
2 同一部门同一地区人员分布适宜,避开过分的老乡关系和裙带关系出现
不能录用原则2
1 在集团各公司服务并解聘的(特别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可录用);2
2 未满 16 周岁的人员;2
3 体检不合格者;2
4 精神和心理不健康者;2
5 有违法犯罪行为正被公安机关通缉者
第四条 招聘条件及招聘需求批准程序1
1 新增岗位是指岗位空缺的补充将造成企业总体人数增加;1
2 补员是指空缺岗位的招聘不影响企业总体人数的构成
1 公司扩大规模需增员时;2
2 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需增加人员时;2
3 新项目组建或增加编制时;2
4 公司需储备人才时;2
5 公司原有职位空缺需补员时;2
6 其他人力资源需求
3. 招聘需求审批程序3
1 补员招聘:用人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根据需求情况填写《招聘申请表》,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申请,送总经办审核属实后,于每月 25 日前递交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2 新增岗位招聘: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招聘申请表》上详列新增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报总经办组织岗位评估,报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核准同意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招聘;未通过核准的,由人力资源部反馈给申请部门
4.招聘及录用流程人事行政部初试并筛选-—部门主管复试——总经理审核—-人事行政部通知试用——试用期结束合格者转正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