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心员工投资项目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定义与释义本管理办法中以下词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外,具有以下含义: 1) 总裁会议:根据《**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规定召开的会议,分为定期召开和不定期召开的总裁工作会议。 2) 总可租售建筑面积:根据政府规划审批结果得出的可用于销售或出租的建筑面积,其中所有车位面积不计入总可租售建筑面积. 3) 拟销售建筑面积:在可租售建筑面积范围内计划用于销售的建筑面积,以最新通过公司产品与经营方案评审会的产品与经营方案为准。 4) 已销售建筑面积:指已签订销售合同的建筑面积,其中已经销售的车位面积不计入已销售建筑面积. 5) 持有物业建筑面积:总可租售建筑面积减去拟销售建筑面积。 6) 销售型项目:拟销售建筑面积占总可租售建筑面积的比例超过 95%或持有物业建筑面积小于 1 万平方米的项目。 7) **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8) 不并表的项目:指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项目。 9) 集团投资部门:即集团投资与运营管理部,负责制订公司投资计划,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经济分析和论证,对投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 10) 有限合伙企业:核心员工通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投资项目公司股权,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一个项目,核心员工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参加投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集团指定的人士或机构担任,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1)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持有的投资管理公司。 12) 项目 IRR:指项目全投资内部投资收益率,由集团投资与运营管理部和集团财务管理部根据无杠杆影响的项目现金流进行具体测算。 13) 项目投资决策会:集团投资与运营管理部召集董事长、总裁、集团主管投资高管、集团投资部门负责人、区域公司负责人及区域公司主管投资负责人等人召开的项目投资决策会议,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讨论和决策。 14) 产品与经营方案评审会:集团投资与运营管理部召集集团运营决策小组、区域公司高层、区域公司前期工作小组(营销、设计、成本)、相关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等召开的会议,评审项目的产品与经营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公司核心员工投资项目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为了更加充分地激励公司项目运营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