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晋升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以制造企业价值为基础、增强员工责任感为导向,以绩效管理为中心,努力提高人均效益,建立出一支高度责任感、深化基层工作、勇于奉献、认同“不二心”企业文化的领导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基本原则(一) 晋升需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养、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首先为企业制造劳动成果,其次为劳动技能突出
(二)逐级晋升与越级晋升相结合的原则
原则上实行逐级晋升,对于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别才能者,可以越级晋升
在关键事件的过程行为中考查,优先给予机会培育
(三)纵向晋升与横向晋升相结合的原则
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晋升,也可以随着进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晋升通道
(四)能升能降的原则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对达不到目标的 ,要降职、免职、辞退
(五)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四、 晋升需具备的条件:(一)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二)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三)在职工作表现及职业道德;(四)完成职位所需的有关训练课程;(五)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具体见《员工晋升标准明细表》
五、 晋升核定权限:(一)副经理以上职位由人事部复核,总经理核定;(二)各部门主管的职位,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名,人事部复核,总经理核定;(三)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的职位,由各级主管提议,部门负责人、人事部复核,呈总经理核定
具体见《员工晋升标准明细表》
六、管理职责划分人事部负责员工晋升工作的组织、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查、任职公布等业务运作,是员工晋升的具体执行部门
各用人部门负责向公司推举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由员工主动提出晋升时,任职部门负责对其任职条件进行初步核查
七、 员工晋升的基本条件员工晋升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具备职务晋升资格:(一)在部门内担任低一级职务满三-六个月,或在公司内不同部门担任低一级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