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细则考勤管理细则一、目的:为使考勤法律规范化管理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三、考勤依据:员工用考勤卡打卡作为出勤记录
四、考勤规定:1、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在考勤钟处打卡,出差期间考勤按有关规定办理
2、所有员工正常上班时间为 8 小时
上午 8:30——12:00 午餐 12:00--13:00 下午 13:00——17:30 3、公司员工一人一卡,每天打卡两次,打卡时间为:早晨 8:30 前,下午 17:30 以后(如需加班待加班完毕再打卡)
4、无故未打卡者以缺勤论处;因故忘记打卡者,应在一天内提交“漏打考勤卡确认单”,由直接主管签认后,交人事行政部补报出勤记录,逾期每次扣 10 元,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二次漏打卡的,从第三次起每次扣 15 元
5、迟到或早退规定因交通情况每月允许迟到 3 次,但每次不得超过 15 分钟;凡迟到或早退 15—30 分钟,每人每次扣10 元;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上者,扣除半日基本工资及相关补贴;因偶发事故迟到,又无法及时通知上级和人事行政部,经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补假时间为到岗一天内
6、旷工一日扣罚三日薪资
旷工确认: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缺勤,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员工谎报、伪造证明,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员工不服从或违反工作安排,消极怠工;上下班未打卡的且未提报“漏打考勤卡确认单”
7、所有考勤扣罚在当事人当月薪资中扣除
8、考勤卡每人一张,应妥善保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上交人事行政部
、各部门应仔细进行外出登记,外出登记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月末报人事行政部以与考勤卡核对,并确认各部门外出登记是否有误
商务部因见客户而不能刷卡者应在部门内做好登记,假如外地访问客户,时间为一整天以上者应到行政部登记;后台外出见客户不能刷卡者,应在行政部登记
、部门经理负责核准核实外出记录,如有外出虚报者,当事人记为旷工,部门经理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