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为法律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激发员工求知欲、制造力,奠定公司人才基础,不断提高员工的基本素养,改善公司人才结构,提高工作效率,给公司的培训管理工作提供全面的准则和重要依据
本制度的实施宗旨与目的:加强人事管理,不断提高员工素养,改善公司人才结构;激发员工求知欲、制造力,奠定公司人才基础;给公司的培训管理工作提供全面的准则和重要依据
本制度所称的培训,指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开拓思路而进行的有目的训练
包括出国考察、各种展览会、技术研讨会、外聘讲师来公司进行培训、外培机构的专业知识培训、由公司承担费用的各类自修及其他特别岗位的实习
按培训的性质划分包括三种: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
三、定义 (一)本公司的培训分为:1、新进员工职前培训:即新进员工招募进公司报到时由人力资源部培训组实施 3 天以内的职前培训,使其了解公司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并认识环境,了解自身工作的职责范围及相关工作知识
2、新进员工试用培训:指新进员工于试用期间由其直属主管施予工作指导使其熟悉作业技能
3、员工在职培训:指经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员工的培训,可分为“专业培训”及“一般性培训”两种
专业培训是指专业性技术性知识进行的在职培训;一般性培训是指除专业性技术性知识外进行的在职培训
(二)培训实施可分为:1、内部培训:指由公司人事部门人员自任讲师或外聘讲师到场培训
2、外部培训:指由公司派员工到社会接受培训
(三)培训需求可分为:1、新员工入厂培训需求
2、各岗位培训需求
3、各特别工种培训需求
4、其他培训需求
(四)被指派担任特定工作的人员或主管,得视其以往所受过的培训、学历、经历 、语言或其他方面的技能,并由其上级主管鉴定其资格,记录在相关的人事档案资料上
四、权责 (一)各部门主管:负责提报年度培训需求计划或临时性的培训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