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lO年第6期(总第8l期)黑龙江省政法管理if-部学院学报JournalofHeilongjiangAdministrativeCadreInstituteofPoliticsAndLawNo.62010(Sl|mNo.81)公司境外上市资本跨境流动的法律监管刘乃忠1,戴瑛2(1.大连外国语学院,辽宁大连116023;2.大连海洋大学,辽宁大连116023)摘要:资本的跨境流动是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的重中之重,鉴于资本跨境流动经济行为的自发性、盲目性.作为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政府和证券市场的其他主体通过建立证券市场监管机制对市场运作进行不同程度的干预尤为重要.我国对公司境外上市资本跨境流动的法律监管应当遵循监管成本最小化与收益最大化原则。以政府公权监管为主,注重事前监管,辅以证券行业组织自律和私权诉讼,合理地构建公司境外上市资本跨境流动法律监管组织体系的结构。关键词:资本跨境流动:境外上市;法律监管中图分类号:DF411.9l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7966(2010)06012904资本跨境流动,顾名思义指资本在一国境内、境外双向流动。从国际金融进展史来看,资∞本跨境流动会带来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本文所称的资本跨境流动仅指公司在境外上市过“”“”程中,以境内资本到境外 买壳 、 造壳 或将境外募集资金调回境内的资本流动过程。公司境外上市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资本跨境流动主要存在于间接上市过程中,为防止资本跨境流动破坏我国的外汇储备平衡,需从三个方面对其进行法律上的监管。一、公司境外上市相关资本出入境的法律监管(一)境外上市相关资本出境的法律监管境外上市相关的资本出境按时间顺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先期资本出境。这一阶段的资本出境伴随着域外离岸公司的设立而发生。公司境外间接上市首先需要一笔外汇资金或其他资产“”“”到境外 买壳 或 造壳 。对于大多企业的股东而言,并不具备这笔资金,由此产生先期资本出境的问题。第二,内外资转换的资本出境。境外设立离岸公司后,要把境内资产装入离岸公司,境内企业就必须与境外公司进行一系列的资产置换或股权收购,此时产生境内拟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出境。第三,上市后资本出境.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到资金后,通常将资金转移至境内投资经营,经营所得就需要向境外股东支付股利,于是产生后期的资本出境。可以说,资本出境最直接的影响是对国家的外汇管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