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 有限公司公司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工作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拓宽企业民主管理渠道,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解决职工后顾之忧,促进企业和谐进展,根据上级有关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工会作为沟通协商机制的办事机构,负责职工诉求收集、会前与行政沟通、协商会议筹备、协商会议确定事项办理情况的督导,以及协商事项办理结果的测评、反馈等工作
第三条为确保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的日常工作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根据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原则,成立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行政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应由工会、企业行政部门和部分职工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设在工会,办公室主任由工会主席兼任
第四条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的主要协协商题内容 (一) 涉及职工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现实困难和问题;(二) 职工对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三) 企业行政认为有必要向工会、职工通报说明的企业有关情况;(四) 其他需要协商沟通解决的事项
第五条 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的组织工作流程(一) 征集协协商题
工会要畅通职工群众的诉求渠道,通过深化职工开展调研,主动与职工谈心交心,并通过职工意见箱、电话热线、微信公众号、工会 QQ 群、微信群聊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详细登记、仔细梳理,形成初步协协商题
对初步确定的议题,一般或个别议题由工会协调行政部门直接办理;较大或重大议题由工会事先与行政做好沟通,共同讨论,最终确定协协商题,予以解决
(二) 确定协商人员
工会负责人、行政相关负责人、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同时,根据协协商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三) 召开协商会议
协商会议由工会负责人主持,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重大特别事项应随时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