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惩处管理的规定第一条 员工的惩处分为:一次性的扣款、书面警告或降级、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第二条 凡有下列现象者,则按实行一次性扣款处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一次性扣款的金额从 10 元—200 元之间.一、违反业务流程和公司内的规章制度的当事者;二、执行公司文件不作为者;三、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导致公司损失的当事者;四、对上级领导的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然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当事者;五、行为不检点,有损公司声誉的当事者;六、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力,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导致公司损失的管理者;七、调查如实,对同事有胁迫、恐吓及欺骗等行为者。第三条 凡有下列现象者,则按书面警告或降级处理。降级处理是职务降级或免去(除)或降低薪酬:一、在公司内妨害秩序当事者;二、对外泄露公司经营数据责任者;三、不胜任岗位的管理人员(也含基层管理人员);四、对上级领导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漫骂当事者;五、打听其他人薪酬或泄露薪酬;六、年度内受到 5 次以上“一次性扣条处理”者。第四条 凡有下列现象者,则按违纪辞退处理:一、个人所提交的简历内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经公司核查后发现不真实者;二、无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天以上者;三、擅自在外兼职的、与他人合作操作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当事者;四、胁迫上级领导,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领导行为者;五、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当事者;六、未根据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 2000 元(含)以上责任者;七、经调查,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损失达 2000 元(含)以上责任者;八、在公司(业务单位办公室、经营场所)内或上班时间内(公司认可的活动外)赌博的行为者;九、在公司内打人或相互打骂者;散播有损公司的谣言,妨害工作秩序当事者;十、经调查,因过失的行为,而引起公司损失达 4000 元(含)以上责任者;十一、触犯法律,被执法机关判刑当事者;十二、一年内一次性扣款达 6 次者或降级二次者.第五条 凡有下列现象之一,则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无经济补偿。一、员工:若当月个人销售业绩(也含售前业绩)违规 2000 元(含)以上,或者当季度个人销售业绩(也含售前业绩)违规累计 4000 元(含)以上,或者当年度个人销售业绩(也含售前业绩)违规累计 6000 元(含);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