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营销(手机)配套制度之公司手机使用管理制度为开拓手机营销平台,以互联网+的模式广泛推广公司形象、适当推出营销活动、适时把握销售机会,公司特购置手机并推出配套营销和管理制度,望各员工知悉并遵照执行
第一条公司给员工配发的公司手机及 SIM 卡产权归公司所有
领用人应当明确公司手机是公司安排的工作设备,领用人只有根据公司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权利
不需要使用公司手机办理指定工作的员工一律不得领用公司手机
第二条 根据公司要求,由行政(财务部门)人员就公司手机派发情况进行登记,包括但不限于领用人姓名、职位、领用时间、手机的电话号码、该电话号码的注册信息,并向总公司备案
第三条 公司手机自领用起必须保持 24 小时开机,上班时间保持通畅
若手机发生(损坏、丢失等)临时不能使用时应立即安排其他手机保证通话的可持续性,并及时回复客户
同时向上级反映情况
第四条 领用人不得用此手机发布损害公司形象、利益的消息,不得用此手机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五条 领用人不得滥用公司手机下载各类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以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
第六条 公司手机是维护和拓展客户的平台,根据公司规定和要求,领用人应当将其负责维护的客户信息录入手机,并主动、及时地添加、更新客户信息,及时接听客户电话,回复客户邮件、短信、微信等
第七条 公司手机是工作平台,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司要求,领用人应及时安装各类工作必须的软件,包括但不限于邮箱、微信、钉钉、QQ 等
不在办公室期间如需处理工作事宜,可以手机办理
第八条 根据公司品牌推广和市场营销的需求,领用人应在手机上展开指定的推广活动
根据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容、方法等进行信息推送
第九条 公司将根据领用人管理客户的数量、员工职位和级别等实际情况为其使用的手机确定话费套餐,套餐内包含相应的通话量、短信量、数据流量等
由于客户量增加需要提升套餐的,应向财务处申请,并于申请批准后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