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合同甲方: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乙方:*大*一、总则1。本合同书旨在明确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发《项目管理系统》项目合作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律事务。2。本合同书及全部附件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字(盖章)生效(并加盖骑缝章以示完整)。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二、定义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软件”包括“软件系统”,指描述本合同中项目管理系统相关的文件。2.“可交文件”指项目管理系统中需要乙方交付的相关文件,包括程序文件、源代码(编译前)、数据库文件、操作手册等.3.“交付”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开发的软件的行为。4.“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5.“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三、开发软件描述1.本软件是甲方为实现项目管理,包括的人员管理、进度管理、任务管理等,而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2.乙方所开发的软件系统为项目管理系统(系统名称);3.软件开发的目标:软件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项目管理的要求,应达到正确性、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实用性等的技术指标.4.软件开发的交付进度和时间4.1本软件的开发时间为30个工作日;4.2软件开发分为__3__个阶段,每个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应该依据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_八_条规定进行付款。四、软件开发1.开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尽力履行其在开发计划中所规定的义务,按时完成并交付给甲方。2.转包或分包: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禁止转包。3.项目管理(供选择):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本软件的开发。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本方的管理小组的成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重新指定的小组成员涉及到本项目的重要方面,更换方应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应及时审查更换方提出的书面建议,双方在合理、善意、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讨论更换事宜。4.信息与资料: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充分沟通。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软件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开发软件的功能和目标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5.需求与需求分析5.1甲、乙双方共同完成软件系统的需求分析工作。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软件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5.2乙方在获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及时完成需求分析书。该需求分析书经甲方认可。五、交付、领受与验收1.交付乙方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的规定.2.交付内容乙方应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3.领受甲方在领受了上述交付件后,应立即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开发软件的功能和规格.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书面说明以表示接受该交付件.如有缺陷,应递交缺陷说明及指明应改进的部分,乙方应立即纠正该缺陷,并再次进行测试和评估。甲方应于20个工作日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4.软件系统试运行4.1自软件交付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20天.的试运行权利。4.2如由于乙方原因,软件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4.3乙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5.系统验收5.1软件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按规定对该软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