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程序管理法律规范一、 目的加强对数控程序的控制、验证和管理,防止数控程序使用错误而导致质量、安全、设备等事故的发生
二、范围本法律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数控程序
工程部编程组负责数控程序的编制、修改、发放和保存
生产部负责数控程序的验证
工程部编程员根据机械加工工艺编制程序,由调机员进行校对,并经技术审批后,发放生产部使用
生产部负责数控程序的调用,程序现场的使用,以及为编程人员提供反馈信息
四、数控程序的编制1
工程部编程组根据产品工艺要求,完成数控程序的编制,并按数控程序命名法律规范进行相应命名
程序编制完后按应用情况建立相应文件夹,分类存放
数控程序为电子文件
五、数控程序的命名为方便查阅,易于识别、调用和管理,必须对每一个数控程序文件进行合理的命名
名称组成一般为:产品代号_加工类型+工序号_程序版次
其中产品代号即为引用涉及零件的图号;加工类型即为铣(M)、车(L)、线切割(W);工序号即为工艺文件中的工序号;程序版次即新版(A0),换版后可以用 A1、A2……等依次类推动行管理
数控程序命名示例:某产品代号为 M100196,有三道工序需要数控加工,其中工序 10 为数控铣加工工序,第一次编制的数控程序,则其相应的数控程序文件在程序库中的名称如图所示
六、数控程序的验证1
程序员安排设备的调机员对已初定的试制程序进行试用,质保部检验产品合格后,工程部编程组对数控程序和程序编号进行固化
由验证不符合造成的数控程序修改,则返回编程员处,修改程序后重做验证
七、对现场程序管理的要求1
调机员往机床传程序时,必须仔细核对所传程序号是否与工序卡片上程序编号一致
数控工序的操作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严禁私自修改程序
只有车间领班、调机员才能拥有机台程序保护锁的锁匙,其他操作工严禁私自配置机台锁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