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煤业公司矿井瓦斯地质工作管理规定公司各矿井:为有效防范瓦斯事故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保障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对断层、褶曲、火成岩侵入、陷落柱、煤层厚度及倾角变化等煤层产状变化带和地质构造异常区的探查和控制,开展和法律规范煤业公司瓦斯地质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公司生产部、通防部是瓦斯地质工作的主管部门
在煤业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各矿瓦斯地质工作的业务指导
第二条 矿总工程师对本矿瓦斯地质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负责本矿瓦斯地质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领导瓦斯地质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第三条 矿地测科、通防科共同负责瓦斯地质图编绘,进行瓦斯地质预报和瓦斯地质规律分析总结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配备瓦斯地质专业技术人员
地测科负责地质资料收集整理、地质规律分析、地质预报、超前钻探方案设计和钻探成果分析及钻探资料信息化等工作;通防科负责瓦斯参数测定和收集整理、防突措施编制、防突、抽采钻孔设计等工作
第四条 矿井瓦斯地质图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月底及时填绘矿井瓦斯地质图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核
每季度末报公司生产部、通防部各一份
地测科填绘内容:采掘进度、地质构造、围岩变化、煤层厚度变化、煤层产状变化、软分层变化等情况;通防科填绘内容: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相对瓦斯涌出量、绝对瓦斯涌出量、突出点位置、突出强度等
第五条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月底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地质分析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讨论解剖地质情况,要求逐头逐面进行分析,分析内容包括:上月预报与实际揭露地质情况对比,各采掘地点的地质条件现状和预测情况,钻探情况,瓦斯涌出情况,防突参数测定情况,应对变化所实行措施的实施效果,其他各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等
煤业公司每季度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地质分析会
检查各矿瓦斯地质工作开展效果,根据矿井特点和采掘计划,确定下一步瓦斯地质工作重点
第六条 工作面掘进和回采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