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办法1.0 目的 为法律规范管理私车公用,清楚界定相关责任,达到员工及公司双节约,特制订本办法.2。0 范围 私车公用的员工、相关车辆及本公司适用该办法。3.0 职责3.1 员工提供的公用私车具有相关部门要求的各种有效证件。3.2 行政部需对所有公用私车根据本办法进行审核、登记、派工等工作.3.3 公用私车驾驶员需根据本办法安全驾驶车辆及登记事由等工作。3.4 公司领导根据本办法审核相关事项或费用。3。5 财务部根据报销流程严格核报相关费用.4。0 定义4。1 私车.特指本司员工名下的合法有效的车辆,可以是小轿车、货车、摩托车等。4。2 公用.指公司因业务、办公事需要,使用员工私车作为运输工具的情形。5.0 内容5。1 私车条件及要求5。1。1 年限。小轿车使用低于 5 年或少于 8 万公里,货车使用低于 6年或少于 10 万公里,摩托车使用低于 3 年或少于 1 万公里。5.1.2 违章记录.均须无任何违章、扣分、罚款等不良记录。5.1。3 维修情况。无大修记录。5.1.4 证件。车辆各种证照、保险等均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或持有。5.2 驾驶员要求5。2.1 年龄.50 岁以下,无违法犯罪记录,不饮酒。5.2.2 处罚.无违章、扣分等不良记录。5.2.3 驾龄。货车 3 年以上,小轿车 2 年以上,摩托车 2 年以上.5。2.4 其他.对拟安排线路熟悉。5.3 私车登记5.3。1 行政部向全体员工发出<私车拟做公用>的通知,阐明相关条件和要求。5。3.2 行政部根据前来报名的顺序及用车分类,对车辆信息、员工信息进行登记。5。3.3 行政部可以随时接待前来报名登记私车公用的员工.5.4 审核批准5.4。1 行政部、财务部及公司领导根据车辆及驾驶员的条件,对已登记情况进行审核。5.4.2 行政部每月出具拟使用的公用种类、数量等,供领导决策。5。4.3 公司领导批准的私车公用名单,由行政部保存,复印财务一份,并通知当事员工。5。4。4 当私车数量不足公用时,行政部可请示公司领导,适当放宽私车公用条件和要求;当私车数量大于公用时,行政部可请示公司领导,加严私车公司条件和要求。5.5 派车规定5.5.1 公司所有私车公用,均需由行政部统一调派。5.5。2 各部门、各办公事人员需使用车辆时,均需提前 1 天向行政部申请,该申请需有主管领导批准.5。5。3 行政部接到经批准的申请用车单后,根据先后顺序进行派车,急事先派,但需有相关事先领导知会,否则不予理会。5。6 用车规定5.6.1 驾驶员原则上就是私车车主即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