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完善企业的统计工作,发挥其在工业企业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各分厂和各职能部门
第二条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企业的统计资料,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方针、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反映企业生产进展规模、水平速度、生产构成的比例关系,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经济效果
为企业领导了解企业情况,制定计划、实行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对企业计划执行情况和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统计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 统计机构的设置全公司建立统一的统计体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统计管理原则
生产部统计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公司全部统计工作
生产部设有综合统计,各分厂和各职能部门分别设专兼职统计人员
第四条 统计业务的分工(一)综合统计工作生产部负责综合统计工作,组织贯彻实施统计法和上级统计部门颁发的各项统计制度、规定,负责制定本厂统计工作制度
管理全厂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
对全厂原始记录进行整顿和检查
检查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组织综合性统计分析工作
组织统计业务学习并对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全厂有关部门全面、准确、及时地报送上级机关布置的各项统计报表和各种调查资料
(二)各职能部门专业统计工作各职能部门要仔细贯彻执行统计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原始计录和统计资料的管理,负责本部门的专项统计分析和调查讨论工作
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劳动、工资、干部、培训等方面有关统计工作和报表
2、仓储部负责全公司物资方面有关统计工作和报表
3、财务处负责全厂财务指标等方面有关统计工作和报表
4、设备能源处负责全厂设备和能源方面的指标报表
5、顾客服务部负责产品销售、库存及其合同执行情况的统计报表
6、计检部负责全厂质量方面的统计报表工作
7、综合部负责全厂安全事故和环保方面统计工作和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