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务职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 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务职级的科学系统管理,法律规范公司员工职务职级体系设置和价值评估,拓宽员工的职业进展空间和职业晋升通道,法律规范、完善和优化人力资源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业务部门指为公司制造利润或收入的部门,支持服务部门指业务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证券营业部,公司设立的代表处参照本办法对分支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职务职级体系由公司统一管理。人力资源部门是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职务职级体系的讨论设计和调整优化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分支机构劳动合同制客户经理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职务职级体系组成 第五条 公司职务职级体系由职等、职级、职位构成。 第六条 职等和职级是为了满足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而细分的等级,体现不同的工作责任、复杂性与难度、资历条件及能力水平;职位指为某一序列的某一职级所给予的特定称谓,是一系列工作或任务的集合。每位员工原则上对应唯一的职等、职级和职位。 公司职务职级体系是根据管理需要结合公司现阶段进展特点、证券行业状况、未来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要求作出的规划。公司使用 MD 职衔体系作为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员工统一适用的职级标杆。MD 制是公司内部职级称谓,公司对内以 MD 制职级标杆作为管理依据,各序列只原则上对应 MD 职级,不完全作为员工横向沟通的依据。公司将逐步建立与 MD 制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 公司业务部门员工实行 MD 制,公司实行 MD 制的部门在对外工作交往中使用 MD 制职级体系称谓及相对应的英文名称。公司支持服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员工不实行 MD 制,公司不实行 MD 制的部门和分支机构在对外工作交往中使用各职位序列相对应的职位称谓及相对应的英文名称,不得使用 MD制职级称谓及相对应的英文名称。 第七条 公司职务职级体系共分 32 个职等、8 个职级、四大序列职位。 (一)32 个职等依高到低从 S5 到 A1,即:S5-S1,MD3-MD1,ED4—ED1,D5-D1,SVP5—SVP1,VP5-VP1,AVP3-AVP1,A2—A1。 ( 二 ) 8 个 职 级 包 括 公 司 高 管 、 MD ( 董 事 总 经 理 Managing Director) 、 ED ( 执 行 总 经 理 Executive Dir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