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内部牵制制度(草稿)为了促进内控会计控制建设,保证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防止差错及弊端,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法律规范—基本法律规范》及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 严格按财务规章制度处理会计业务, 各岗之间在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牵制的制约机制中开展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制定财务工作内部牵制制度
第二条内部牵制制度是以事务分管为核心的自检查系统,通过职责分工,各业务程序的适当安排,使各项业务活动能自动地被其他业务流程人员查证核对
第三条部门内部岗位牵制的原则(一)岗位分设原则
结合岗位说明书,遵循钱账分离、票章分离、账物分离、制单审核分离、审批经办分离等基本原则,对各项会计业务的处理均须有审核
(二)定期轮岗原则
计划财务部应建立定期轮岗制度,出纳实行最长每两年要轮岗一次,轮岗的方式包括出纳和其他会计岗位之间的轮换
资金管理岗位最长不得超过 2 年、其他人员最长不得超过3 年轮岗一次
(三)亲属回避原则
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机构计划财务部负责人,计划财务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出纳
(四)各机构应根据财务人员分工,结合内控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岗位职责
第四条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是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物账分离
第五条 财务内部牵制的具体内容(一) 实物牵制实物牵制是指由两个以上人员共同掌管必要的实物工具,共同完成一定程序的牵制
1.票印保管(1)凡涉及货币资金业务的有关支票、发票、收据等印章与应分开保管
(2) 空白支票、发票、收据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并严格管理使用,序号登记
作废支票由出纳人员加盖“作废”字样,交核算主管审核后进行备查登记,月末钉在最后一张记账凭证后面,归档保管
(3)预留银行印鉴名章由出纳负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