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河口至茅坪场公路改建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对职工、农民工因工伤亡事故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和制定并实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制度。二、事故等级分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三、职责1。 事故发生作业工区或班组(1)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2)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3)工区或班组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实行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及时赶到事故现场配合调查和处理并提出措施上报上级领导。3。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及时保护现场并报告、调查事故发生原因。4. 项目部相关领导及时到事故现场、报告、调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并做出处理意见上报。5. 相关作业人员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保护好事故现场。四、事故报告程序及时限(一)事故报告程序1。 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的要求,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 30 分钟内向建设单位报,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2。 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二)事故报告时限3。 快报报表报送超过规定时限,视为迟报。月报表报送超过 28 天,应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