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轨道交通**标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为加强**市轨道交通**标项目经理部的技术标准化管理,科学组织施工技术及技术管理工作,准确把控工程重要部位、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工序,促进施工任务按期、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首件验收管理项目经理部首件工程验收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总工程师、副经理、工程、安质、物资、设备、测量、试验、监测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必须严格执行首件制度。对于本标段明挖工程,将每一分部工程涉及的所有分项工程的第一个检验批为首件验收的对象。主要包括钻孔灌注桩(含钢筋笼、灌注混凝土)、钢支撑加工及安装、防水工程、喷射混凝土、主体结构钢筋、模板安装、脚手架工程、混凝土工程等各分项工程及每项检验批。首件验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实体检查。对原材料、构配件等检验,应按进场批次和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对在验收标准中采纳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率进行检查,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检查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及设计要求。(二)资料检查。包括施工技术方案、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的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平行检测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首件工程施工应按下列规定严格控制:(一)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应对工程采纳的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收集整理,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件、试块和现场检验项目,试验室应按相关规定检验,承担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二)各工序质量控制应满足施工技术标准,每道工序完成后,项目经理部组织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三)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首件验收合格标准(一)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抽样比例符合法律规范要求.(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抽样比例符合法律规范要求。当采纳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类,除专门要求外,合格总率应达到 80%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 1。5 倍.(三)具有完整的施工依据、质量检验记录.(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