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煤矿架设 10KV 双回路施工承包合同甲方代表: (简称甲方)乙方:贵州久利电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分公司(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红林 110KV 变电站至甲方新建的 10KV 开关站供电线路及甲方新建的 10KV 开关站至甲方指定的兴隆煤矿 10KV 双回路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了公平、公正及在施工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 本工程甲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工程达到验收合格,带电移交的条件
二、工程价款及支付原则 本工程主干线(红林 110KV 变电站起第一基杆至甲方新建的10KV 开 关 站 终 端 杆 止 ) 每 公 里 甲 方 以 壹 拾 柒 万 元(170000
00)的单价发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分支线(甲方新建的10KV 开关站起第一基杆至甲方指定煤矿 10KV 配电室终端杆止)每公里甲方以壹拾叁万元(130000
00 元)的单价发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的线路里程为依据),其中包括(测量定点、材料购置、运输青苗赔偿、树木砍伐、人工费等)本工程所需的全面工作
工程全部结束,带电运行 72 小时无异状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三、工程要求 本工程乙方必须按供电线路及配电安装工程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材料进场乙方必须通知甲方查验方能使用,主干线使用190×10M 水泥电杆,横担采纳 75×8×1500 镀锌料,导线使用LCJ-185 钢芯铝绞线及配套金具,分支线使用 150×10M 水泥电杆、横担使用 75×8×1500 镀锌料,导线使用 LCJ-120 钢芯铝芯绞线及配套金具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主干线有效期为 60 天(分支线根据实际情况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雨天、冰冻
2、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3、工程受阻待协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