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制度1
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与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应符合《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205 的规定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逐步按分类收集方式设置
新建居民小区应按分类收集方式设置分类收集点和分类收集容器、设施
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应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分别收集
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收集,日产日清
每个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每天至少收集两次,垃圾应不满溢、无积压、无曝露、不遗漏、不得随意堆放在路边
生活垃圾收集时间宜为每天早晨 4:00-7:00、白天 9:00—16:00、晚上19:00-22:00
打烊垃圾宜在每天 4:00—7:00 时段进行专门收集,并应实行定时定点、按片巡回、上门收集的方式,收集至转运站点暂存
对临街门店关门时间不统的道路, 应增加收集次数或就近设置垃圾贮存点
打烊垃圾应及时收集,做到垃圾不落地、无暴露和堆存、临街垃圾容器无漫溢
距离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运输距离小于 10km 的地区可采纳—次收运模式
距离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运输距离大于 10km 的地区可采纳二次转运模式
垃圾收集转运站应按《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1J179、《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建标 154
《生活垃圾转站技术法律规范》CJ47、《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17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II109 的要求建设、运行、维护与管理
有害垃圾运输应采纳密闭专用运输车辆进行运输
收集转运站点正式开始工作前,操作人员应对转运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无故障,再开启设备进行垃圾转运,并开启监控设备对转运站点车辆、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监控,保证站点运转有序
生活垃圾的运输主体应当遵守下:(1)定期清运生活垃圾;(2)对已经分类的生活垃圾分装运输,不得混装混运;(3)实行密闭等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丢弃、扬撒、遗漏垃圾以及滴漏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