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经营管理制度(机构与人员)一、本企业(门市)主要机构、部门:二、本企业(门市)主要人员、资质、岗位及职责:农药经营管理制度(人员培训)1.培训目的:提升农药经营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依法经营意识,使农药经营人员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知识,指导使用者安全科学使用农药,熟练操作追溯设备、防火设施,应急处置常识等。2.培训对象:从事农药经营的负责人、采购人员、保管人员、销售人员、技术指导人员。3。培训方式:①经营者自行组织的内部人员学习培训;②经营者自主参加的学术培训;③农业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法律法规、经营管理及业务技术培训。4.培训要求:参加的培训机构必须具有专业教育培训资质,培训时间必须达到农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培训学时。5.培训内容:有关农药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农药科学使用和安全使用知识、农药经营管理技术等。6.培训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培训,实行全员培训,达到培训学时及培训考核要求,保管好培训档案。农药经营管理制度(产品质量)1.进货检查和检验:购进农药时,应将产品与其标签、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如有质量疑问,可进一步进行质量检验;做好进货台账。2。质量管理:不得购进假冒伪劣、无(临时)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无生产批准文号、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验不合格的农药.3.过期及破损农药处理: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应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包装破损影响安全使用的农药亦应交由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对未能及时处理的农药,应注明“过期农药”字样并单独放置.4。质量事故报告:发生农药质量安全事故,应迅速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上报农业主管部门。因农药经营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农药经营管理制度(仓储存放)1.农药的仓储及经营存放应分区分类、摆放整齐,并分类配置明示标牌;限制用农药必须单独标明存放。2.农药不得与食品等物品混放,不得露天存放。3.农药仓储场所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入内.仓储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4.仓库保管人员要对存放的农药常常清点、检查,对包装破损或过期的农药及时上报处理。5。仓储场所应配备适宜的通风、防盗、防火等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6。农药的入库、出库应做好来源及去向台账,保证帐物相符。农药经营管理制度(经营安全)1.常常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的电源、通风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