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施工与夜间施工安全措施制度冬季施工与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一、 为了保障国家的财产、施工人员的安全并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特指定出冬季施工的安全措施
防火 (1) 加强冬季防火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防火意识
普遍教育与特别防火工种的教育相结合,根据冬期施工防火工作的特点,入冬前对电气焊工、司炉工、木工、油漆工、电工、炉火安装和管理人员、警卫巡逻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考试
(2) 冬期施工中,国家级重点工程、地区级重点工、高层建筑工程及起火后不易扑救的工程,严禁使用可燃材料作为保温材料,应采纳不燃或难燃材料进行保温
(3) 冬期施工中,保温材料定位以后,禁止一切用火、用电作业,且照明路线、照明灯具应远离可燃的保温材料
(4) 冬期施工中,保温材料使用完以后,要随时进行清理,集中进行存放保管
(5) 冬期现场供暖锅炉房宜建造在施工现场的下风方向,远离在建工程,易燃、可燃建筑,露天可燃材料堆场,料库等;锅炉房应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
(6) 冬期施工的加热采暖方法,应尽量使用暖气,假如用火炉,必须事先提出方案和防火措施,经消防保卫部门同意后方能开火
但在油漆、喷漆、油漆调料间、木工房、料库、使用高分子装修材料的装修阶段,禁止用火炉采暖
(7) 各种金属与砖砌火炉,必须完整良好,不得有裂缝,各种金属火炉与模板支柱、斜撑、拉杆等可燃物和易燃保温材料的距离不得小于 1m,已做保护层的火炉距可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 70cm
各种砖砌火炉壁厚不得小于 30cm
在没有烟囱的火炉上方不得有拉杆、斜撑等可燃物,必要时须架设铁板等非燃材料隔热,其隔热板应比炉顶外围的每一边都多出 15cm 以上
(8) 各种火炉应根据需要设置高处炉身的火档
各种火炉的炉身、烟囱和烟囱出口等部分与电源线和电气设备应保持 50 cm 以上的距离
(9) 炉火必须由受过职业健康安全消防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