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伙房水库输水配套工程市区净水厂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净水厂厂内沥青道路工程发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盘锦市大伙房水库输水配套工程市区净水厂厂区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 盘山县吴家镇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沥青混凝土除外的所有材料、人工、机械)。2、工程承包范围:厂区平面图上所有的道路工程(图纸上的绿化、建筑物除外的所有路面工程)。①片石基层(约 30cm 厚)、②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厚)、③沥青面层(5cm 厚)施工,④两侧路沿石安砌施工. 山场办公楼院内的道路工程(施工内容同厂区)。三、工程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2025 年 6 月 1 日-2025 年 7 月 31 日。 乙方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约定的或同意顺延的工期完成.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期达 2 天以上,甲方将有权从第 3 天开始按每延期一天处罚 1000 元,罚款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的 5%。四、工程质量标准本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现行沥青道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验收,如因乙方的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不能顺利验收,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处理至合格为止.五、合同价款: 1、价款:施工范围内所有施工项目一次性 200 万定价包干(无任何零星签证)。 2、付款方式:人员、机械进入现场施工至片石及砾石找平层完工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人民币:600000.00 元(陆拾万元整);水泥稳定层施工完毕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人民币:600000。00 元(陆拾万元整);路沿石安装完毕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人民币:400000.00 元(肆拾万元整);沥青路面完成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人民币:300000.00 元(叁拾万元整)。甲方扣留乙方工程质量保修金 100000.00 元(壹拾万元整)于 2025 年 8 月 31 日结清,在此保修期间如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维修,并且保证随叫随到。六、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工作(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2)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无条件配合。(3)督促乙方做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