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户事业单位分配机制改革的调查与分析 近几年,园林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对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特别是一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已突破了 1993 年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体系,他们从实际出发,紧密与经济效益挂钩,实行了多种分配形式
为推动全局分配机制改革,最近我们对局直属 13 个单位改革内部分配办法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意在深化讨论和探讨事业单位分配机制改革的走向,为全局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做一些必要的准备
一、内部分配办法的几种形式 1993 年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进行了改革,建立了以职务为主要依据,以固定工资和活工资(津贴)为主要构成的不同行业、不同标准的工资分配制度,并分别按自收自支、差额拨款、全额拨款三种经费核算形式确定了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不同工资水平
这是一种与国家机关、企业完全不同的工资制度
新工资制度出台后,局属许多单位,从实际出发,围绕经济效益这个中心,大胆进行改革
有的单位对活的工资部分进行改革;有的单位将原有的工资档案封存,实行新的工资分配办法,其基本形式有: 1、岗位工资制
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在原单位工资总体水平不动的基础上,根据单位不同岗位在经济管理工作中不同作用确定新的工资标准
也就是说,简化工资内在结构,减少原工资体系中工龄、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结构性因素,把岗位因素延伸到基层工作各个角落,使岗位成为确定工资水平的主要因素
进一步说,“上什么岗拿什么钱“
我局海河游览中心、天津花圃、会宾园饭店等,均实行了岗位工资制
2、效益工资制
这是一种根据生产经营效益好坏来发放工资的形式
有两种类型:一是核定生产经营收入支出指标,核定个人收入水平,超收提成,减收降低个人收入水平;二是在固定工资或岗位工资的基础上,核定年度总体经济效益目标,工资收入=固定工资+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效益工资
3、承包工资制
即实行经济承包,租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