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号:出资转让协议出让方: 受让方: 签订日期: 出资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受让方(以下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目标机构: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为 (以下简称“目标机构")的出资人,经协商一致,甲方将目标机构 100%的出资份额转让给乙方
为保证出资转让事宜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先决条件目标机构出资人的出资转让行为已经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第三方和政府(如须)批准或授权
二、转让标的目标机构为甲方 100%出资,现甲方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机构 100%的出资额转让给乙方,该出资额转让完成后,乙方变更为目标机构的出资人和法定代表人,甲方不再负责
三、转让变更登记转让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日内,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办理与出资转让相关的所有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银行等)
自标的出资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以下简称“交割日”)起,受让方合法有效地取得并享有目标机构的所有权益
四、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1)目标机构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甲方为目标机构的出资人,合法持有该机构 100 % 的份额
(2)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出资额未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无任何权利瑕疵
(3)甲方向乙方转让出资事宜已得到有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4)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出资转让变更登记;在变更登记完成之前,甲方不得擅自处置目标机构的任何资产、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医保签约人员),不得以目标机构的名义为他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及目标机构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机构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合法存续、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税收、诉讼与仲裁、商标权利,以及其他可能对目标机构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因甲方披露不实所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