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办公室人员考勤管理规定1、目的法律规范办公室人员考勤管理,明确考勤流程,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力达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人员之考勤管理
3、职责公司人事部负责该制度的修订、归口管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所属人员考勤制度的执行监督
4、具体考勤办法4
1 时间规定4
1 常日班工作时间08:00——17:004
2 休息时间:根据每月四天不定期轮休,特别情况须服从公司安排
3 加班时间:依需要而定
2 上下班考勤规定4
1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刷卡考勤
2 所有员工出差均须填写《出差申请单》HLSHG1004-R01,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及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3 忘刷卡之处理4
1 员工忘记刷卡,最迟应于次日前填具《未刷卡单(因公/因私》HLSHG1004-R02,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及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2 忘记刷卡月累计每达三次按旷工半天计算,但因公未刷卡经部门负责人签证者不计
3 严禁请人代刷卡或者代替别人刷卡,如有此类情况,双方均予以开除
4 因公出差之办理因公出差应经部门主管同意,因公外出未刷卡须填写《未刷卡单(因公/因私》HLZHG1004—R02,未刷卡单应于当日或上班日由部门负责人签证后送达人事部,迟报者视为忘记刷卡
5 迟到或早退、旷工处罚所有人员均依规定时间上、下班
超过上班时间到公司者视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早退
但因公务经主管批准或因特别事件具有证明者免计迟到、早退
2 迟到、早退、旷工处理迟到、早退 1 分钟至 15 分钟(含,处罚 30 元
迟到、早退 16 分钟至 4 小时(含,按旷工半天计算,处罚 50 元
旷工 4 小时以上 8 小时(含以内,按旷工 1 天计算,处罚 100 元
旷工三天(含以内按 100 元/天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