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如何避税 导读: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
目前对劳务派遣公司取得的劳务收入,差额征收增值税
劳动合同法设立劳务派遣规定之后,各地劳务派遣用工迅猛进展,劳务派遣差额征税的政策,被一些滥用,成为企业规避税收的重要手段
一、目前劳务派遣涉税问题主要有劳务派遣行业自身偷漏税和企业利用劳务派遣的劳务发票进行扣除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务派遣公司对外虚开发票管理问题
一些劳务派遣公司对外虚开发票,使用假发票开具,对用工单位应开具而不开具发票、开具”大头小尾"发票隐匿收入;有的劳务派遣公司使用不法律规范发票或收据入账,随意虚增、虚列成本,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2、一些企业利用雇佣临时工,税收难于监控等现状,虚列劳务用工发票现象非常严重
企业雇佣临时工或劳务工,支付的劳务费可以全额扣除,一些企业通过虚列劳务费用加大费用支出,达到规避所得税的目的
从目前稽查案例情况看,企业利用劳务费支出规避税收的手段主要有: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劳务费发票;虚构劳务用工业务,虚开发票;利用支付劳务费向关联企业转移利润
其中利用虚开劳务费发票进行税前列支,是常见的偷税手段
有些与经营相关又无法取得合法发票的费用是采纳这种办法列支的
3、劳务派遣行业违规抵扣应税收入问题较为突出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47 号):"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根据简易计税方法依 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